沪昆高速梨温段路面专项工程防眩板采购 公开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5 11:30:11   信息来源: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因沪昆高速梨温段路面专项工程需要,现需采购一批防眩板,防眩板采购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 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交货地点 收货
数量
交货
时间
备注  
 
1

名称:吹塑中空防眩板
材料:HDPE 全新料
颜色:绿色6029
规格:900*220*3mm
    抗风载荷: ≥250 N
  抗变形量: 1.6 mm
  拉伸强度: 18.4 Mpa
  纵向直线度: 0.2
  防晒等级: 4级
  重量: ≥1.5 kg
    工作温度范围:-40℃-+70℃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邓家乡梨温高速公路东乡收费站院内 8200 中标后15日内(具体时间根据采购方安排)  
 
 
2.采购人
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沪昆高速梨温段路面专项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3.资金落实
自筹,已落实。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供应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4.2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

5.报名时间、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发该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7:00。本项目文件免费领取,请潜在供应商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表)签字盖章版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邮箱:442900219@QQ.com),采购人随后将谈判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10:00,潜在供应商应于2016年4月8日上午9:30-10:00在江西省进贤县温圳镇梨温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当面递交《报价文件》至采购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报价文件》。
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持有效授权书原件、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参加谈判。
7.开标时间。2016年4月8日上午10:00。

8.公布网站:在江西梨温高速公路网站(http://www.lwgsgl.com/ )上发布。

采购人: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沪昆高速梨温段路面专项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134097
电子邮箱:442900219@QQ.com
 
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沪昆高速梨温段路面
专项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附件)http://www.jxgsdgzx.com/uploadfile/2016/0405/201604050259268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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