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温公司建立路产损失赔偿收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27 21:10:28   信息来源: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随着养护工作体制改革,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017年6月22日,梨温公司建立了《路产损失赔偿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路产赔偿损失工作。
    厘清监管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养护处负责路产损失赔偿工作依规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安监部负责路产损失赔偿涉法涉诉问题;财审处负责路产损失赔偿款的收取、使用,依规实施财务、审计监督;监察室负责对路产损失赔偿的廉政风险,依规实施纪律监督。各养护站负责管辖路段路产损失赔偿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厘清赔偿项目,建立收费清单。《办法》明确由养护站工作人员依据路政单位的《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对路产损失依法依规认真填制路损赔偿确认书,写明当事人、车辆号牌、时间、事故桩号、路损标准、计量单位、赔偿金额等相关内容,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公开公正处理赔偿,避免乱收乱罚情况。
    厘清手续流程,建立档案清单。《办法》要求由养护站工作人员填制路损赔偿确认书,各管理处指定人员负责路产赔偿的收费与开具发票,路产赔偿做到当日入账。赔偿处理完毕后,由各养护站建立路产赔偿索赔(路损)档案,做到一起案件一张发票,一张发票一套档案,档案要求真实、准确,相关数据和赔偿标准一致。
    厘清考核标准,建立问责清单。《办法》要求公司养护处不定期对路损赔付及路产修复情况进行抽查核对。每半年结合绩效考核工作,对路产损失赔偿收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表彰奖励。对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予以严肃问责。(刘群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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