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障救援--在探索中实践(王顺之)

发布时间:2019-04-02 11:03:53   信息来源: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截至目前,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3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也不断刷新记录,随着车辆保有量的不断攀升和车流量的激增,事故率也呈上升趋势,清障救援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梨温线车流量之大,经济意义和社会效益就显得尤为重要,我集团本着科学化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不断探索新时期的高速公路管理,不断深化改革,完善高速公路可行性管理办法,健全对企业内部监管。从而对清障救援工作实施新试点——建立一支效率高、收费明的专业清障救援队。
    2008年9月27日,《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九条,清障施救受交通主管部门管理,我司对此次新成立的部门尤为重视,本着高速高效与司乘朋友同行同德的理念,组建了一支专业性强的团队。新试点设立在梨温线杨梅岭互通,在所管辖线路,实施专业化清障施救工作。目前清障救援主管人员为张鹏,下属驾操手、清障手共计12名。公司预计采购专业设备若干,并且将一部分驾操手送至专业学校培训。所在岗成员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和对清障工作的热爱,认真履责的完成每一次清障施救工作。
    排障业务的运作多数由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负责,具有高度垄断性,当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一般都无法选择由谁来帮助自己完成事故后的清排障工作,只能被动地接受救援服务,加之信息公开程度有限,为收费不规范提供了有利条件。一些清排障的主体责任方利用其自身的垄断地位,以个人谋取暴利,严重损害事故车主利益,同时也给高速公路的对外形象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我司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总结出清障救援工作应以公益性、非营业性的。此次所组建的清障救援队同样是在这样的理念下,收费明晰,执行设备全程在监控下实行作业。
    高速公路的清障救援是一项涉及到很多单位和部门的系统工作,此次成立的新部门是从根本上明确清障救援的属性,切实加强清障救援的监管,充分发挥清障救援单位的积极性,也是创建平安畅通高速公路,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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