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所复评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01-06 09:25:51   信息来源: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近日,从中央文明委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文件得知,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鹰潭收费所通过复评,继续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悉,中心鹰潭收费所自2011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始终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工作思路,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其所属“巾帼鹰西”交通窗口品牌在传播文明、传递温馨中弘扬正能量、讲述企业好故事,得到广大司乘一致好评。
    这是该所连续三届通过复查,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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